沈科教通字〔2021〕72号
各系部:
根据《学籍管理规定(修订)》的有关规定,本学期拟定于即日起至11月8日完成学籍审查工作,现将学籍审查工作具体安排通知如下:
一、申请解除学业警告相关工作
(一)申请人: 2018-2019学年和2019-2020学年受学业警告的学生
(二)可解除受学业警告的学年为:2018-2019学年、2019-2020学年。
(三)申请流程:
1.符合条件的学生填写解除学业警告申请表(模板见附件1)并交至各系部,由教学干事统一收取。日期截止于第九教学周周四(10月14日)前,逾期不予处理。
2.各系部负责审核申请学生成绩状况是否达到解除学业警告的要求。为提高办事效率,申请表由各系部干事审核后统一交本系部教学主任审批。
3.第十教学周周一(10月18日)前,各系部将学生申请表统一交至教务处进行审核。教务处审核后,形成文件报学校审批。
二、2021-2022学年学籍审查相关工作
(一)审查对象:2018、2019、2020级的在籍在校学生(以教务系统中在籍在校学生名单为准)。对教务系统中学生学籍状态与实际情况不符的,请各系部汇总后报到教务处。
(二)审查标准:依据《学籍管理规定(修订)》对学籍审查的有关要求,对2020-2021学年不及格课程数在五科以上(包含五科)的学生,给予学业警告处理;对受过二次学业警告的学生,给予降级处理。
(三)审查课程范围,包括按专业培养方案要求开设的所有必修课:公共基础课、专业基础课、专业课、专业方向课、工程实践环节、创新创业环节等。
(四)审查成绩所在学年:2020-2021学年
(五)审查流程:
1.教务处在第九教学周周一(10月11日)前将“学生不及格科目统计表”发到各系部;
2.各系部对要求审查年级学生进行全面审查。最终形成“预降级学生名单、学业警告学生名单”(模版见附件2),每年级各一份统计表;经核实无误后,将汇总后的学籍审查统计表(电子版和纸质签字版)于10月19日上午交至教务处;
3.教务处审核各系部上报学籍审查结果,形成学籍审查处理意见报学校审议。
4.学校审议通过后,在10月26日前发布学籍审查结果并进行公示。
5.按学校处理意见,教务处组织下发学籍审查通知单,由各系部将学籍审查通知单送达学生本人,并签收回执留存;并通知家长学籍审查结果。
6.各系部收齐学生签收回执单后,于11月8日前统一交至教务处存档备案。
附件: 1.解除学业警告申请表.xls
教务处
2021年9月27日